中國的1.1類新藥制定,主要是全球沒有一個國家做過的、願意拿到中國進行臨床研發的新藥,中國所給予的優惠機制。
過去中國對藥品生產並沒有嚴格規範,學名藥參差不齊,藥廠高達上萬家,即使到現在都還有3千多家藥廠。2003~2004年時,中國鼓勵藥廠進行創新藥研發,設立1.1類新藥機制,除了讓1.1類新藥有所謂的「Green Channel」,亦即臨床試驗完成後送件審理期不超過一年,且未來在新藥上市後,在藥價制定也預留空間,也就是藥廠可以研發費用成本列入考量,讓1.1類新藥享受較高的藥價,保障藥廠利潤。
以太景的奈諾沙星為例,由於是以1.1類新藥的申請,因此,在完成三期臨床後,大陸藥監局將要在時間內審查,若以平均期間6個月至1年估算,奈諾沙星在2012年上半年完成三期送審後,最快奈2012 年底、2013年初新藥可望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