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若想繼續享有企業所得稅減按15%徵收,或在經濟特區享有「兩免三減半」的租稅優惠。就需積極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認證關鍵即是「專利數量」。
「十二五」規劃,及近期優惠政策,都顯示大陸產業發展重心已移至「高新技術產業」。值得注意的是「高新技術產業」並不完全等同「高科技產業」;即使從事傳統製造業的台商,都應積極爭取高新技術企業認證。
依大陸國稅總局發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除電子資訊、生物製藥、航空技術、新能源等領域外,「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也併列為高新技術領域。因此,即使從事傳統製造業的台商,也該試圖爭取。
華信國際企管顧問公司總經理袁明仁點出,被認定為「高新技術產業」的關鍵是「專利」的擁有數,大陸的專利是向各地方(省、市、自治區)申請。得到認證的「專利」,最好是具有功能性的「新型專利」,而非普通的「外觀專利」。傳統的製鞋業,也可能因製程改良、營運模式升級而申請相關專利,進而獲得「高新技術產業」的認證資格。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周澔宇會計師表示,欲申請高新技術產業的企業,需備妥包括核心技術擁有知識產權證明(專利)、研究開發費用、研發人員占比等文件資料,向各地方的「科學技術委員會」提出申請,經各省級的「稅務機關」查核無誤後,被核准認定為高新技術的企業,將獲頒「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畢馬威企業諮詢(中國)公司稅務高級經理趙基良發現,實務上已發現公司因「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過期失效,面臨補稅的案例;此外,即使證書未過期,但不符合最初申請資格者,即使已獲證書也認證無效。針對以上,大陸財政部近期開始密集抽查。
辦法規定,「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僅「三年」,期滿前三個月內,企業應提交近三年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的報告,提出複審申請,不提出複審申請或複審不合格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到期自動失效。
此外,已享有「兩免三減半」優惠者,第三年起的過渡期,是依法定企業所得稅25%來減半徵收,而非依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稅率15%來減半徵收。實務上經常出現「優惠疊加」的錯誤,而面臨補稅或裁罰,台商申報時應予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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