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次江陳會簽署完成「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將就傳染病防治、醫藥品安全管理研發與緊急救治等四大項目,進行合作交流,以保障兩岸人民的衛生健康,衛生署副署長蕭美玲指出,雙方就四大合作領域,將成立工作小組,協議生效三個月,召開會議,就優先處理問題,進行討論。(陳奕華報導)
21號下午兩點半,六次江陳會正式完成「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簽署,協議內容包括傳染病防治、緊急救治、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中藥材安全管理與中藥研究四大項目,協議簽定生效後,各工作小組跟著動起來,預計三個月內,將陸續開會商討相關事宜,包含資訊交換、內容、聯繫窗口等。
代表與會的衛生署副署長蕭美玲說:「這個工作組,我們在四個領域下面會成立工作組,這個工作組很快,在協議生效三個月之後,就會來召開會議,那麼分別各個就不同領域,優先要處理問題進行討論。」
蕭美玲指出,兩岸往來頻繁,醫衛協議簽訂後,有助保障民眾衛生健康,透過疫情即時通報平台,爭取應變時間,有助將傳染病阻絕於境外,至於與人民直接相關大陸進口中草藥材,將就源頭把關,大陸輸出前,進行檢驗提供證明,至於相互承認臨床試驗,將以國際標準為前提確保品質相等,未來有助於藥品、醫材業者拓展對岸市場,對國內生技產業利多,緊急救治部分,則是民眾在大陸旅遊發生意外,能夠最快獲得協助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