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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醫藥協議 建立世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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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江陳會昨(20)日舉行會前預備性磋商,在「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部分,雙方將具體針對新藥及醫材的臨床試驗,建立一套符合世界市場的標準,進而縮短台灣產品進軍大陸的審查流程。

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指出,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雙方已達成共識,並確認文本,如期提交今日江陳會上;雙方同意簽署協議後,未來將由雙方共同成立平台,監督醫藥協議在內共15項協議的執行進度,盡可能一年內落實。

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包含「傳染病防治」、「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中藥材安全管理及中醫藥研究」和「緊急救治」等四大方向,條文數量超出過去已簽署的14項協議,且最具市場潛力。

生醫業者最關心的「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中藥材安全管理及中醫藥研究」兩大項目,其中,醫藥品研發涉及台灣業者能否進軍大陸市場的臨床試驗相互合作,中藥材則涉及大陸產品進軍台灣對產業衝擊及民眾健康安全疑慮。

與會人士透露,昨日預備性磋商中,焦點著重在新藥開發與醫材臨床試驗相互合作,並未觸及學名藥、保健食品、美妝品。

台灣對於新藥及醫材的臨床試驗標準,能貼近美國及歐盟的標準,但是大陸方面拒絕在合作字眼上認可歐美模式,最後雙方都接受符合世界市場標準的臨床合作,可縮短新藥開發的時間,共同拓展新藥市場。

國內醫療業者對兩岸在新藥合作開發、醫材相互認證、中草藥管理等協商內容樂觀其成,但某一家醫材廠商擔心,未來台灣新藥、醫材業者開發新產品時,在通過國內衛生署,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認可後,還要符合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規範,可能會造成相關法規疊床架屋情況發生。

出處 經濟日報/記者李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