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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衛協議 源頭管控藥材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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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次江陳會預定簽署「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衛生署副署長蕭美玲今天在陸委會背景說明會強調,兩岸簽署協議後設工作小組,可從源頭對中藥材與醫藥品管控,保障國人安全。

蕭美玲表示,在協議簽署後,為有效執行協議,衛生署將與對岸負責單位設置工作小組,進行討論。

第6次江陳會下週將於台北圓山飯店召開,大陸委員會下午再邀衛生署相關官員就兩岸將簽署的醫藥衛生合作協議進行背景說明,媒體紛紛聚焦在簽署協議後,是否能有效杜絕大陸黑心藥品和類似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的黑心商品來台。

蕭美玲指出,過去兩岸沒有簽署相關協議,就沒有平台從源頭管控醫藥品、中藥材的安全性,但在協議簽署後,未來就能透過雙方設立的工作小組,從源頭開始管控,包括中藥材和產品從大陸出口時就必須附上證明文件,為國人的健康與安全把關。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表示,其實台灣現在對進口的中藥材和產品已有邊境抽檢和市場隨機查驗等2道關卡;協議簽署後,將可要求對岸依照國際標準在中藥材和產品出口前,就先自行檢驗,等於總共有3道關卡為民眾的健康把關。

蕭美玲強調,兩岸會在偽劣藥查處上進行合作,有效杜絕不良商品輸入台灣;而在中藥管理上,未來將從源頭管控藥材品質。

她說,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內容除了中藥材安全管理及中醫藥研究,還包含傳染病的防治、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緊急救治等四大項目,未來爆發像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H1N1新型流感等重大傳染病時,可以盡速取得對方最新疫情資訊,並有效阻絕傳染病於境外。

至於產業合作上,蕭美玲表示,生物科技產業是現階段政府積極通動的下一個明星產業,盼透過協議的簽署,推動兩岸在新藥研發和臨床實驗合作,並在符合國際公認醫藥標準與品管之下,各自結合優勢,建立兩岸在這方面的合作,縮短新藥上市日期,協助台灣生技業發展。

蕭美玲也再次強調,兩岸簽署這項協議,是以維護國人健康、保障消費大眾權益及兼顧國內產業發展為「3大目標」。

出處 中央社/記者康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