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週在台北舉行的第6次江陳會將簽署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參與協商的官員表示,有關醫藥生技業最關切的新藥登陸手續簡化,雖無法立刻落實、生效,但簽協議已開啟一扇門。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表示,兩岸簽署醫衛協議,未來會朝加快兩岸新藥、化妝品、健康食品、醫療器材相互認可方向推動。兩岸醫藥認證、許可等實質問題,未來兩岸不排除採備忘錄形式簽署。
由於全球正積極推動醫藥法規協合化,歐、美更已經完成,只差北亞這塊,而中國大陸、日本和韓國也就協合化展開協商,最終是相互認可,也就是A國廠商研發的新藥或醫療產品取得A國認可後,就能在北亞地區銷售,台灣不能、也不應被排除在外。
因此,康照洲表示,台灣將藉著與對岸簽署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和北亞區其他國家取得合作。
目前台灣藥廠研發新藥即使已在台、美或歐盟取得上市許可,但若要在中國上市,卻仍須重新在大陸完成臨床實驗等程序,耗時甚久,台灣藥商與生技業者紛紛期待這次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能對這方面有所助益。
衛生署下午在大陸委員會舉辦的背景說明會中指出,江陳會將簽署的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將會推動新藥臨床試驗相互認可,以縮短藥物研發期程。
但康照洲坦承,協議文本不會明文規定未來兩岸新要研發程序或取得許可認證將會縮短到多久的細節,不過未來仍會朝加快兩岸新藥、化妝品、健康食品、醫療器材相互認可的方向推動。
也就是說,雖然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簽署,無法立刻協助台灣的廠商解決新藥、化妝品、健康食品或醫療器材在大陸上市所需耗費的時間,但兩岸卻已有平台可以加速推動相關進展。
康照洲表示,雖然協議內容不會明定新藥上市時程,但簽署協議後,兩岸衛生醫療部門將加強往來,定期回顧檢視相關議題進度,衛生部門1年會有3次的定期會議,相信在協議簽署後,1年將會有比簽署食品衛生協議後更頻繁的接觸,也將加速相關問題的解決。
醫藥業者曾批評這次簽署的醫藥衛生合作協議過於空泛,不符合預期;但參與協商的官員認為,這項協議等於替兩岸衛生部門開啟一扇門,連結兩岸衛生部門,搭起友誼橋樑,並藉此開啟兩岸醫藥產業合作大門。
有關臨床實驗基地的相互認可,康照洲則說,這次不會談,未來後續協商會再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