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日前正式核准「抗血管新生標靶藥物」用於非小細胞肺癌適應症,合併化療可延長中位存活期達14.6月,疾病控制率近9成。台北榮民總醫院胸腔腫瘤科主任蔡俊明昨(24)日表示,亞洲人對於抗血管新生標靶藥物合併化療,其反應較西方人更佳,中位存活期甚至可達18.9個月,疾病控制率達95%。
台灣臨床腫瘤醫學會理事長、台北榮民總醫院胸腔部胸腔腫瘤科陳育民醫師表示,非小細胞肺癌約佔肺癌比例的85%,診斷時發現為早期病例的僅1/4,其中可手術切除的僅15%,而2/3的病人確診時已失去手術機會,若使用第三代化療進行肺癌治療,中位存活期約9─11個月。
研究證實,抗血管新生標靶藥物合併化療,可提升病患中位存活期達14.6個月、疾病控制率超過88%,意謂近9成的病患肺癌腫瘤並無惡化、中位無疾病惡化時間可達7.8個月,也意謂著肺癌病患在治療過程中能擁有更佳的生活品質。
蔡主任表示,標靶藥物能克服化療產生的抗藥性,標靶藥物可改造腫瘤血管內部環境,抑制生長因子,讓孔隙變小產生壓力差,讓腫瘤縮小,延長惡化時間。
在開刀前後需相隔4周才能服用標靶藥物。陳育民表示,開刀前服用會使傷口裂開;開刀後服用則會使傷口沒辦法癒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