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9月7日 發文字號:經授智字第09920031371號 主旨: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一篇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檢附發布令及「專利審查基準第一篇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第一章總則、第二章發 明專利、第五章補充、修正、更正、第十二章專利權管理修正頁各1份,並檢附修正部分劃線頁各1份,提供參考,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