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報導,大陸藥品價格管理辦法有望下半年出台。其中,以發改委將對藥品流通差價率實行最高限制,最受業界關注,也牽動所有藥廠神經。
依最新版徵求意見稿的流通差價率(額)核算標準顯示,藥品將按照出廠價分為7等設置流通差價率,將大大限制藥品流通中間的利潤,醫藥代理將首當其衝。
在大陸現有的醫療體制下,藥在醫院賣得好不好,關鍵看流通費用多不多,費用多就可以透過給醫生回扣等公關手段來拉動銷售。一旦通路的加價率被限制,藥品操作空間減小,大陸幾萬家以藥品代理為生的商業公司和近百萬的營銷自然人將首當其衝。
大陸藥品流通差價率(額)核算標準(最新版徵求意見稿)
|
含稅出廠(口岸)價格
|
最高流通差價率(額)
|
1
|
0-5元
|
40%
|
2
|
5-20元
|
30%+0.5元
|
3
|
20-100元
|
25%+1.5元
|
4
|
100-500元
|
20%+6.5元
|
5
|
500-1000元
|
15%+31.5元
|
6
|
1000-10000元
|
8%+101.5元
|
7
|
10000元以上
|
901.5元
|
單位:人民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