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我國衛生署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案例,並未發現孕婦使用 SSRIs產生胎兒 罕見持續性肺高血壓 之不良事件通報案例。
衛生署曾於 93年 4月 29日及 95年 7月 21日發布藥物安全警訊,提醒抗憂鬱藥使用於孕婦及兒童應謹慎監視,且孕婦於懷孕後期使用 SSRIs,可能增加 胎兒產生罕見持續性肺高血壓( persistent pulmonary hypertension, PPHN )之風險 。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 醫生為孕婦處方 該類 藥品時,應謹慎評估其用藥之風險與效益,更應小心監視其不良反應發生。 懷孕婦女或考慮懷孕之女性病患,應與醫師討論用藥問題,不可任意停藥。
此外,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