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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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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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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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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療品質資訊之提供沒有明文規定。
2.主要以服務量為支付的基礎。 |
1.明確規定應該提供的醫療服務品質資訊,協助民眾方便就醫。
2.對提供醫療品質較好的服務,給予給付上的鼓勵。 |
資訊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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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法未特別明定。 |
1.規定健保局及醫療院所必須定期公布醫療品質相關資訊。
2.領取醫療費用一定數額以上之醫事服務機構應公開財務報告。
3.對違規之情節重大者,應公告其名稱、負責醫事人員、行為人姓名及違法之事實。 |
收支連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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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會與費協會兩會分立,致收入與支出未能同步考量。 |
監理會及費協會合而為一,財務收支通盤考量,落實財務責任制度。 |
保費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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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照職業將被保險人區分為6類14目,各類目應自付保險費的比率亦不同。
2.投保金額,只考慮經常性之薪資,未考慮薪資外之所得。
3.論口計費,多眷口者負擔重。 |
1.被保險人不再依職業別來分類。
2.全部改以家戶總所得計算其應繳之保險費。
3.論家戶計費,多眷口者負擔減輕。 |
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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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有轉換工作,或者調整薪資,均需辦理轉入、轉出或調整投保金額等異動之手續。 |
無論轉換工作或者調整薪資,均無需再辦理任何異動手續。 |
回國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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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居海外人士,只要曾有加保紀錄,回國後立即可加入健保,享受給付。 |
旅居海外人士回國,除於最近兩年內,曾有參加健保紀錄,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外,必須設籍滿4個月,才可重新加保,以避免其平時在國外未交保費,生病後要回國就醫時,臨時加保,享受給付,而造成不公平之情形。 |
境外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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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預期及緊急之傷病,於境外就醫之費用,得申請核退。 |
罹患保險人公告之特殊傷病,於臺灣地區外就醫之費用,亦得申請核退。 |
檢舉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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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法未特別明定。 |
對於違反健保法規定,經檢舉而處罰確定者,得提撥罰鍰金額10%以內經費獎勵檢舉人,以發揮共同監督,維護制度運行及資源合理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