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三氯沙(triclosan)通常於化粧品是作為抗菌及防腐等用途,廣泛使用於洗手乳、沐浴乳及洗面乳等產品,目前國際間包括歐盟、美國及日本等國家目前尚准許其作為化粧品原料使用,於我國也有使用限量規定(不得超過0.3%),依據目前相關文獻資料顯示,化粧品如添加該成分在一定限量範圍使用,應不至於對人體產生危害,消費者不必過度恐慌,另至目前為止國內尚無接獲消費者因使用該類產品而產生不良反應之通報案例。
化粧品廠商製造或輸入上述產品,如經查獲未符合我國之法令規定者,可處以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鍰,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入銷燬之。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於日前發布表示,至今並未有確切證據顯示「三氯沙」有害人體,但是否會對人體產生危害,會蒐集相關研究證據展開安全性調查,預計在2011年發表結果報告。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仍然會持續注意國際間動態以及蒐集相關安全資訊作科學評估,如確有科學證據顯示有健康關聯性,當會立即採取相關管制措施,來維護消費者健康與權益。
衛生署對於化粧品管理,一向均採取嚴格之上市產品安全監測措施,除繼續加強督導地方衛生機關取締不法之化粧品外,同時也歡迎民眾共同監督檢舉非法,並設置為民服務電子信箱:http://www.fda.gov.tw/ people_ mail.aspx及檢舉傳真:02-25230155,以供民眾檢舉及諮詢。民眾如因購用之化粧品發現有不良品或不良反應發生時,可通報至衛生署所建置「全國化粧品不良品通報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