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食品暨藥物管理局(TFDA)局長康照洲昨(5)日表示,兩岸自去年底簽署新藥合作協議後,雙方已經就省略新藥審查程序部分,進入實質協商,法人估計,協商完成,新藥公司杏輝(1734)、美吾華、中天等公司受惠。
杏輝董事長李志文表示,若協商完成,則未來我國要進入大陸的新藥,可望不須再從臨床試驗重新做起;不僅可以省略至少數年的新藥審查時間,也將省下一大筆費用。
據了解,大陸國家衛生部副部長邵明立,曾於8月中旬率團來台針對兩岸新藥合作協議,關於臨床試驗部分,與我TFDA 相關人員進行研討。其中,也兩岸衛生單位也針對藥證審查交換意見,而我方希望大陸衛生單位,能夠直接認定我方所通過的臨床試驗,直接做藥證審查。
康照洲指出,此次協商內容包括,針對兩岸用藥與安全品質把關要求,譬如若對雙方醫材、藥品有任何疑慮,則可相互查廠;並請對方提出檢查報告等。其次,互相認定臨床試驗中心,並進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