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次「江陳會」簽署「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大陸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台港澳交流合作中心主任王承德表示,兩岸中醫藥科研合作已簽訂10多項協議,今年將落實協議確定的各項科研、教育、醫療、產業工作,加強中醫藥合作。
加強中醫藥研合作
新華社報導,王承德指出,在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制度框架下,大陸將建立和完善對台灣中醫藥工作的長效機制,統籌戰略規劃,深化交流,擴大合作領域。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和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去年12月在台北簽署「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
協議中涉及中醫藥的部分指出,雙方同意就中藥材品質安全保障措施、中醫藥診療方法研究、中醫藥學術研究及其他相關事項,進行交流與合作。
王承德說,兩岸中醫交流涉及中醫藥醫療、教育、科研、文化、貿易等方面。目前台灣9成中藥材都從大陸進口。
他表示,兩岸中醫藥科研合作已簽訂10多項協議。未來兩岸準備利用彼此在中藥科研技術、人才優勢、資金、國際市場等優勢,進一步合作,例如針對重大疑難疾病,面對國際市場共同研發新藥;腫瘤、重大傳染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方面,兩岸也正進行合作。
中藥製劑登陸 討論中
王承德指出,由大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組成的兩岸中醫藥工作推動小組,將針對大陸出口台灣的中藥材品質進行監管,以保證台灣民眾用藥安全。
至於台灣業界關心的台灣中藥製劑能否進入大陸,王承德說,兩岸新藥研製標準不同,目前仍在討論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