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常務次長石崇良23日表示,衛福部「再生醫療三法」自今年1月13日預告後,目標是立法院本會期送審,衛福部會在近日完成準備後送至行政院審議。據了解,衛福部打算在4月初將三套法案送到行政院法規會,最快4月中旬交由行政院會正式審議。
台灣藥物品質協會昨天舉行「第98屆藥事論壇」,第一場講座主題為「台灣再生醫療法規最新說明」」,主辦單位邀請石崇良、衛福部食藥署專門委員林意筑說明「再生醫療三法」的立法進度。
今年1月13日衛福部一口氣公布《再生醫療發展法》,以及兩項子法《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再生醫療施行管理條例》,目標是要推動台灣的再生醫療不但幫助更多病人,也要協助生技產業發展。
石崇良表示,「再生醫療三法」今年正式預告前,衛福部原本已在2018年讓《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簡稱特管法) 率先上路,在特管法實施後,全台共有39家醫院申請細胞治療,另外共有23家細胞製備場所,只不過這些製備場所中,只有兩家是醫院自己製備細胞,其餘全都是委託生技業者製備,顯見細胞治療無法脫離產業界的協助來發展。
林意筑表示,衛福部已經蒐集各界不同團體建議,其中有部分專家質疑,再生醫療製劑能否被視為藥品,是否應該改為產品, 而與現行「藥事法」完全切割、另立母法。但是依照衛福部認定,「 再生醫療製劑屬於藥事法中的生物藥品」,而目前的《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只要在藥事法架構下,就不需再重新立法。
►資料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6187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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