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醫療法的通過,對於人體試驗法規有相關新規定,也因此包括衛生署重申應遵循96年公告之「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針對此變化,業者及執行單位應該對新規範有更充分的了解,在進行藥品臨床試驗時所面臨實務上困難,亦亟待各界討論共商解決之道。
有鑑於此,本會特別邀請醫事處主管人體試驗業務之呂念慈科長及一向關心受試者保護議題的黃淑英立委國會辦公室林綠紅主任,分別就人體試驗法規及其相關注意事項,以及目前人體試驗常見的問題等進行說明和討論,另,本會蔡佩珊秘書長亦將介紹本會建置之受試者資格確認平台之運作現況及國內外受試者招募實務,共同和與會貴賓們作深入交流及意見交換,誠摯邀請所有關心此一議題之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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