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重要公函》TFDA函覆製藥公會有關函請同意西藥廠得利用原有設備兼製食品及健康食品乙案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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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5.03 FDA風字第10600070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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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兼製食品及健康食品者,請特別注意說明項三、四,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