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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啟事》本會從未發布「伊維菌素ivermectin」治療新冠肺炎之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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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協會接獲反應,略謂有冒名者使用「中華民國製藥發展協會」名義建議使用「伊維菌素ivermectin」治療新冠肺炎,惟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於6/14公開說明不建議使用該藥品(https://udn.com/news/story/120940/5531537),而且本協會從未曾發布該藥品使用之建議。
又,冒用他人名義發文,已經涉犯刑法第216條丶第210條的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本協會不排除對該人提出刑事告訴,以正視聽!本協會特具此澄清啟事,以防有無辜之人受騙,影響國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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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製藥發展協會
理事長 李芳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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