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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頸癌化療藥 納健保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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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期頭頸癌的歐洲紫杉醇化療藥、老年性黃斑部退化的治療藥物,自1月起納入健保給付,相關病患每人約可節省新台幣10萬餘元的藥費支出。

中央健保局給付規定,此次歐洲紫杉醇化療藥給付對象,是針對難以手術切除的晚期頭頸癌患者,每人可獲得最多4個療程,共約10餘萬元給付,預計每年200到300名患者受惠,佔頭頸癌患近2成,健保局每年為此增加支出2000萬到3000萬元。

台灣頭頸部腫瘤醫學會理事長、衛生署台南醫院院長蔡森田表示,頭頸癌是泛指發生在鼻腔以下、喉部以上的癌症,包括下咽癌、喉癌、鼻竇及鼻腔癌、鼻咽癌、口腔癌、口咽癌、唾腺癌等等,口腔癌更是是台灣10大癌症中,發生率唯一持續攀升者。

另外,治療65歲以上老年性黃斑退化的眼底新生血管抑制劑,也在1月列入健保給給付,每名病患需要事先審查,核准後才能給付,療程為每個月注射1針,連續3個月。預計至少1萬5000人受惠,每人可省10萬5000元。

新竹國泰醫院眼科主任陳瑩山指出,黃斑部退化已取代白內障,是台灣老人的失明主因,此藥劑可阻止黃斑部血管增生因子與作用受體結合,進而阻斷血管的增生並使其萎縮,延緩黃斑部退化的病程,部分病人視力可獲得改善。

出處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