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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用人藥法規面可望解套! 最快6月前實施
內容 過去許多人用藥物不得用於動物,造成動物命難救,不少獸醫為此困擾不已。農委會近期將預告「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未來只要獸醫提出需求,農委會防檢局召開專家會議審核通過,並在藥品貼上相關標示,即可使用。最快6月前實施。

長期以來,獸醫師使用人類藥物治療犬貓等伴侶動物,都苦於無「法」適用。獸醫指出,人用藥物開發過程不知犧牲多少動物,結果人反過來說動物不能使用這些藥物,造成動物受苦,引爆獸醫不滿。《聯合晚報》多次報導此狀況,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樂見相關立法,讓寵物也能因人藥獲新生。

農委會防檢局副局長施泰華表示,這項辦法的母法為動保法,獸醫界原本提出藥物需求895項,最後審核通過、開放597項。他表示,已與食藥署開會達成共識,這597項獸醫都已審核通過,不過若獸醫還想使用別種藥物,就必須再提出來審議。

施泰華表示,制定此作業辦法後,將來人用藥品會標明流向,獸醫也同時使用的人藥上,販賣業者會另貼「本品項專供治療動物使用」標籤,並由販賣業者、食藥署、農委會共同造冊管理,確立獸醫使用人類藥物的合法性。

出處 聯合報/彭宣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