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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食兩用新清單 狗、鴕鳥…全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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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公告最新藥食兩用的中藥材清單,將過去215項中藥材刪為37項,剔除已不合時宜的蔬果、五穀、魚蚌蝦蟹類、禽獸類等,新清單今天正式生效。若業者販售非清單內的中藥材,將被視為「無照藥商」,依藥事法處3萬到200萬元。

我國飲食文化常見將中藥材入菜,食品業者也會選用中藥材當食品原料。不過,業者販售藥食同源的中藥材,必須參酌衛福部中醫藥司公告的「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清單。

舊的「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清單依本草綱目等中醫藥典籍擬定,共有215項中藥材,典籍記載認為有功效。但對現代人而言,舊清單內的中藥材多半已是食物,例如蔥、胡蘿蔔、竹筍、柑橘、鯉魚、石斑魚、沙魚、文蛤等。最令人訝異的是,竟還有狗、驢、騾、野馬、伯勞、鴕鳥等禽獸類。

衛福部中醫藥司科長陳聘琪說,部分品項,老祖宗認為有療效,但不合時宜,現代人吃了可能觸法。經重新檢討,刪除爭議品項,特別是魚蚌蝦蟹類及禽獸類幾乎刪光,只剩牡蠣殼一項,因為有食品業者煅牡蠣殼使用。

陳聘琪強調,中藥材本來就只供醫藥使用,有中藥販賣許可證的中藥行或藥局才可販售。不過藥食同源的中藥材是特例,以新清單中的白木耳為例,民眾到賣場或超市就可買得到,做成白木耳蓮子甜湯,正常食用都很安全。

另外,人參、當歸等常見的藥膳料理中藥材雖不在新的清單中,但在食藥署的「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內,食品業者在符合食安法規範下,可將人參或當歸酌量添加,製成藥膳料理調理包,再提供到通路販售。

陳聘琪說,「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內的110項中藥材將是下一波檢討重點,目前已初步擬出草案,3月召集專家及食品業者開會,討論出共識後盡快預告,盼今年完成公告程序。

出處 聯合報/鄧桂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