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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標靶藥物 健保擬放寬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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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患者中有不少是EGFR基因突變,針對EGFR基因突變有效的標靶藥物,目前是第二線用藥,健保局表示最快明年初就會放寬到第一線。雖然研究顯示,此調整無助於延長病患的整體存活期,但醫師認為,標靶藥反應率較高、副作用較低,確實應先讓病人使用「比較有把握的藥」。

健保局副局長李丞華指出,肺癌標靶藥物作為第一線治療的效益,背後的科學證據明確,歐美已陸續開放,最近藥廠也向健保局提出申請,健保局將儘速召開藥事小組會議,預料最快明年初就可以通過第一線給付,至於給付條件細節則有待討論。

也就是說,根據現行健保給付規定,目前晚期肺癌病患必須在第一線化療藥物失效後,才能選擇兩種標靶藥物其中一種,作為第二線的治療。如果第一線就要先用標靶藥物,就必須自費,一個月約要5、6萬元。

這項政策,根據的是一項涵蓋亞洲9國,共1217位肺腺癌患者追蹤4年的大規模臨床研究,台灣有100多位晚期肺癌病患參加,台大醫院腫瘤醫學部副主任楊志新為共同研究主持人,日前分別在歐洲與國內發表該研究成果。

EGFR基因突變病患福音

該項研究把有EGFR基因突變的病人分成兩組:一組先用化療藥物,等化療失效後再接著用標靶藥物;另一組則相反,先用標靶藥物,等標靶藥物失效後,再接著用化療藥物。

結果發現,兩組病患最後的存活期相差無幾,存活期中位數都接近22個月,即有半數患者存活超過22個月。但因化療藥物副作用比標靶藥明顯,兩種不同的治療方案,在生活品質上是「先苦後甘」或「先甘後苦」的差別。

但楊志新強調,雖然存活期相差無幾,但並非每個病患都能用到第二線用藥,而標靶藥物的反應率7成,比化療藥的4成5來的高,且副作用較低,確實應該讓EGFR突變的病人先用標靶藥。

至於無EGFR基因突變的患者,則建議先用化療,不建議先用標靶藥。

出處 自由時報/記者王昶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