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的輝瑞藥廠前年未經衛生單位核准,在藥局等通路張貼「再見!舉弱佬!」廣告,宣傳自家壯陽藥威而鋼,遭新北市衛生局依違反《藥事法》開罰二十萬元,輝瑞打行政訴訟抗罰,主張該廣告內容未宣傳醫療效能,不算藥物廣告,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衛生局處罰有理,昨判輝瑞敗訴確定。
招攬購買違藥事法
判決指出,輝瑞的廣告內容為「BYE BYE 再見!舉弱佬!一舉擺脫硬度不足的困擾!」並且提供「再見!舉弱佬!」關鍵字搜尋,可藉此連結到輝瑞藥廠網站,查詢處方藥品威而鋼、卡維傑特的資訊。
廣告中還有四級硬度的圖示,分以蒟蒻、剝皮香蕉、帶皮香蕉與小黃瓜,代表陽具由軟至硬的程度,以及「上網檢測硬度,讓性福硬起來!」等字句。
法官認為,《藥事法》規定,處方藥只能登載於學術性醫療刊物,目的是避免藥商假借衛教資訊或健康醫藥新知,變相廣告處方藥,就算廣告未提及具體藥品名稱,但只要能招攬消費者循線聯繫、購買藥物,就屬藥物廣告,因此判衛生局開罰輝瑞二十萬元並無不當。
輝瑞昨回應,絕無透過網路販售威而鋼,對衛教網站與藥廠官網連結就被認定是藥物廣告,感到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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