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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誠:台發展生技業,法規扶持/活絡資本市場為關鍵
內容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修正案於去(2016)年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為政府5+2產業創新政策先驅。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所長曾惠瑾於「生技新藥條例再出發」論壇表示,以生技新藥條例適用範疇新增「新興生技產品」為例,是呼應近年發展迅速的「基因療法、免疫細胞療法、及精準醫學」;本次修法新增新興生技產品將可能帶來顛覆性產業改革,海外蓬勃發展的創新生物技術如基因剪輯(CRISPR)等將更容易來到台灣,而國內企業也將更容易接軌國際。

然而,台灣生技各次產業(醫療器材、製藥、應用生技、健康福祉)如今能名列營業額年成長率前十大的產業實屬不易。曾惠瑾指出,台灣生技產業發展成功的兩大關鍵,分別是生技新藥條例施行及資本市場活絡,建議政府鬆綁法規和營造友善產業環境。

以新藥研發公司而言,往往在前期就需要大量資金和時間投入,台灣科技事業推薦上市櫃政策幫助設立年限短及營運績效尚未顯現之新創科技事業進入資本市場。櫃買中心總經理蘇郁卿表示,台灣上櫃生技公司共75家,總市值超過5,200億元,而其中新藥研發公司有11家,雖都還在虧損狀態,但市值卻超過2,000億元,足見資本市場對生技產業的支持。

此外,現行生技新藥條例也提供投資人投資新藥研發公司股東所得稅抵減,及公司享有研發及人才培育投資抵減等,再加上櫃買中心生技醫療類股本益比全球領先,亦
吸引許多海外企業想來台投資。

曾惠瑾表示,此次修法已充分展現政府推動科技產業的決心,期待將生技產業的成功模式推行到其他5+2科技產業,以及經行政院規劃今年將預算加碼的數位國家創新經濟、文化科技等產業。

經濟部長李世光則指出,自從上任以來,即以修正不合宜之法規為己任,首要是《電業法》,其次則是本次論壇重點生技新藥條例;而對兩者修法的目的,皆是使法規更貼近產業現況,並提供給業界所需的輔助動力。
出處 MoneyDJ新聞/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