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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對符合條件的抗癌等國外創新藥可優先審評
內容 中新網1月25日電 國新辦25日舉行吹風會,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副局長吳湞表示,對一些抗癌藥、傳染病防治藥、罕見病藥、兒童藥等國外創新藥,符合條件進入中國的,都可以享受優先審評政策。吳湞強調,凡是有利於公眾治療的藥品,特別是一些創新藥,會採取積極措施,讓它們儘早儘快上市,使公眾和患者能夠早點受益。

  吳湞表示,丙肝藥在總局藥品審評中心已經納入優先審評,不久可能會有審評結果。對於臨床急需的藥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有優先審評的規定,比如說對一些抗癌藥、傳染病的防治藥、罕見病藥、兒童藥等,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有優先審評政策。這些優先審評的政策不僅適用於中國企業,也適用國外企業。所以國外的創新藥進入中國,並符合這些條件的,都可以享受優先審評政策。

  吳湞指出,中國現在正在深入開展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我們鼓勵國外創新藥早到中國開展臨床試驗,可以同步和國外開展臨床試驗,利用這些數據到中國進行審評,加快它的上市速度。我們對臨床試驗的審評審批也在改革,有一些改革措施正在研究。總而言之,凡是有利於公眾治療的藥品,特別是一些創新藥,我們會採取積極措施,讓它們儘早上市、儘快上市,使公眾和患者能夠早點受益。這是多贏的一項工作,我們正在朝著這個方向努力。
出處 北京新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