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國務院辦公廳今天公布公立醫院試點改革要求,其中,明文規定2017年試點醫院的藥品收入占比須降至30%。
賣藥收入一直是大陸各醫院的主要收入。根據社科文獻出版社出版的「2006年醫療衛生綠皮書」顯示,當時大醫院藥品收入平均約占醫院總收入50%至60%,一些基層醫療機構的占比數字甚至高達80%至85%。
中國政府網今天公布,大陸「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文件明定必須破除「以藥補醫」機制,試點城市所有公立醫院推動醫藥分開,取消藥品加成。
文件指出,力爭到2017年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人民幣20元(新台幣100元)以下。
文件也明定推動構建分級診療制度,爭取2015年底前,試點城市要結合分級診療工作推進情況,明確促進分級診療的醫保支付政策。
此外,文件還明定,落實公立醫院自主權、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的考核評價機制、完善多方監管機制、降低藥品和醫用耗材費用、試點城市要在2015年制定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等。
文件也明定,2015年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蓋區域內所有公立醫院,並逐步覆蓋所有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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