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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將取消低價藥最高限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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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十五日電】近年來部分藥品短缺問題尤為突出,一些經典老藥甚至從市場上消失。對此,衛計委、發改委等8部門15日發布《關於印發做好常用低價藥品供應保障工作意見的通知》,決定取消低價藥的最高零售限價,允許經營者自主制定或調整零售價格,保障合理利潤。此外,引導醫務人員盡量用價廉質優的藥品,並將使用情況納入績效考核內容。

  衛計委有關負責人分析稱,導緻藥品短缺的原因既有原材料產量減少、供應不足的問題,也有「以藥補醫」的影響:醫院缺乏使用低價藥品的積極性,導緻部分常用低價藥品不時出現臨床脫銷斷檔的現象。

  引導醫生多用低價藥

  對此,《意見》從改進價格管理、完善採購辦法、建立常態短缺藥品儲備、加大政策扶持等多方面提出了保障常用低價藥品生產供應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允許各地根據日均費用標準,確定本省定價範圍內的低價藥品清單。對因成本上漲或用法、用量發生變化導緻日均費用突破低價藥品控制標準的,要退出低價藥品清單,重新制定最高零售指導價格。對用量小、市場供應短缺的藥品試點國家定點生產、統一定價。

  在加大政策扶持方面,提出推進醫保付費方式改革,使藥品成為醫療機構運行成本,調動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主動節約成本、優先使用低價藥品的積極性。並落實醫療機構合理用藥規定,充分發揮藥師作用,引導醫務人員盡量用價廉質優的藥品。

出處 大公報/記者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