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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腺癌標靶新藥遠勝化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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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醫院主導的跨國試驗顯示,以口服標靶新藥為第一線治療,可使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突變的肺腺癌轉移病人,維持十一‧一個月不惡化,部分病人更達十三‧六個月,遠勝化療藥。

試驗主持人、台大醫院腫瘤醫學部副主任楊志新指出,肺癌病患使用化療藥,約可維持半年療效,現有的口服標靶藥約九個月,口服標靶新藥更勝一籌,主要原因是藥物結構更能有效抑制EGFR的常見突變型。

在這項廿五國家地區、一百卅三家醫院參與的LUX-Lung3第三期臨床試驗中,二百卅個實驗組病患服用標靶新藥成份afatinib,一百一十五名對照組注射多重抗葉酸成分與鉑製劑的化療組合。

研究結果日前在美國臨床腫瘤學會大會(ASCO)上發表,實驗組疾病無惡化期十一‧一個月,五六%的人腫瘤變小;對照組為六‧九個月,廿三%的人腫瘤縮小。

楊志新指出,在各種EGFR突變型中,del19與L858R合計占九成,實驗組病患篩選出屬於這二種突變型時,使用標靶新藥的疾病無惡化期,可延長到十三‧六個月。

治療前的分子生物檢測很重要,他說,如果肺腺癌病人不屬於常見的EGFR突變型,最好接受化療,不要用標靶藥,因為肺癌的化療藥也在進步,對這類患者的療效也不差。

在不良反應方面,雖然實驗組患者八到九成出現皮疹、腹瀉,不過三成的皮疹不明顯,一天腹瀉超過五次者僅占十四%,故七‧九%的人難以繼續用標靶藥;相形之下,對照組患者卻有十一‧七%無法堅持化療。

台北榮民總醫院胸腔部胸腔腫瘤科主任蔡俊明指出,從以往研究到臨床現況均顯示,對於現有標靶藥物治療失敗的肺腺癌病患,改用標靶新藥治療,還是有機會改善病情。

蔡俊明說,肺腺癌標靶新藥療效優於同類藥物,在於它的藥物分子卡住EGFR的分子靶點後,不再脫落。他推測,標靶新藥也可能讓EGFR罕見突變型(TG90M)延後發生,這種突變會令所有的標靶藥物失效。

蔡俊明並說,肺癌是台灣癌症死因首位,肺腺癌是最常見的肺癌,亞洲人較常有EGFR突變,這項試驗有九家台灣醫院參加,亞洲病人最多,由台灣的醫院主導,對台灣意義重大,可提升研究實力,加速新藥在台上市。

出處 台灣新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