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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hylone與Remifentanil 列管制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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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於去年九月將Methylone(3,4-亞甲基雙氧甲基卡西酮)納入第三級毒品後,食品藥物管理局也正式將Methylone列為第三級管制藥品。此外包含Remifentanil(瑞吩坦尼)也正式列入第二極管制藥品。

Methylone為新興的狡詐家藥物(designer drugs),通常是具有化學知識背景的不法份子,為了規避法律責任,而利用現有毒品藥物,重新合成為新型的毒品。繼法務部將之列為第三級毒品後,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也正式將之列為管制藥品,未來該項藥物僅能從事醫藥教育研究及試驗。

食品藥物管理局吳孟修科長表示,Methylone常被不肖份子製作成膠囊或錠劑,根據統計,檢警單位送驗的檢體件數從民國九十八年僅有一件,爆增到一百年的三百六十七件。去年法務部列為毒品後,食品藥物管理局也同樣將之列為第三級管制藥品。

此外,Remifentanil(瑞吩坦尼)也列為第二級管制藥品。吳孟修科長表示,第二級管制藥品多為麻醉藥品,Remifentanil主要適用於癌末或慢性病患的止痛劑,未來藥品輸入、輸出、製造及販賣,應由國家制藥公司為之。

吳孟修科長指出,「瑞吩坦尼」並非毒品,但因為屬於麻醉藥品,因此列入管制。

行政院於上周正式公告增列此兩項藥品列入管制,並自四月六日開始生效。

出處 台灣新生報/記者黃文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