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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口服化療藥物 納入健保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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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統計,國內肺癌患者總體五年存活率不到百分之十五,最新研究顯示,早期肺癌患術後接受輔助化療,可以提高百分之八點九到百分之十一的五年存活率。

健保局自三月一日起開始給付輔助治療口服化療藥物,健保給付範圍適用於第二期及第三A期的非小細胞肺癌,當患者接受根治性手術後,與鉑金類藥品併用這種化療藥物,經事前審查,健保就會給付藥物相關費用。

台灣肺癌學會理事長暨台北榮民總醫院胸腔部顧問彭瑞鵬醫師指出,國內平均每天有十九點六個新增肺癌病例,但確診時大多已是癌症末期,治療不易。由於肺癌癌細胞生長快速,且容易早期轉移,總體五年存活率很低,晚期肺癌患者平均存活率不到一年,若能及早發現肺癌腫瘤,進行腫瘤切除手術,清除癌細胞防止轉移,再輔以術後輔助化療,將可以提高整體存活率。

台灣臨床腫瘤醫學會理事長暨台北榮民總醫院胸腔部主治醫師陳育民醫師指出,醫界早已注意到術後輔助化療的重要性,歐洲腫瘤醫學學會已將術後輔助化療納入「二OO九年早期肺癌的治療準則」,該準則建議罹患早期肺癌且狀況佳的病人,可接受手術切除腫瘤;對於第二期到第三A期病人,則建議加以術後輔助化療。

這款納入健保給付的肺癌口服化療藥物副作用包括噁心、嘔吐、便秘等,患者用藥後掉頭髮狀況比其他化療藥物更為輕微。

出處 台灣新生報/記者蘇湘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