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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未核一條根成分 效果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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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今天表示,一條根非中藥材,而是青草藥;衛生署核准的許可證及仿單中並無「一條根」,業者若擅自變更仿單已違法藥事法第46條;對於療效也存疑。

黃林煌表示,一條根非屬本草綱目收載的中藥材,是民間習用青草藥,一條根是多種植物統稱,包括澎湖大豆、蔓草蟲豆及闊葉大豆等多種。

對於一條根產品的療效,黃林煌表示「存疑」,衛生署沒有核准含「一條根」成分的外用製劑,包括藥膠布、油膏、外用液等;中藥製劑需全部成分標示,呼籲民眾購買藥品前,應看清楚產品成分標示內容。

黃林煌表示,衛生署函請金門縣衛生局加強查核當地市售藥品的外觀標示,是否有未經核准擅自變更藥品外盒或標籤,誤導民眾,若經衛生署核准製造的藥品,未經核准擅自變更原登記事項,已違反藥事法46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出處 中央社/記者龍瑞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