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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陸發改委出台藥品差比價規則,防止藥企變相漲價
內容

大陸發改委出台《藥品差比價規則》進一步規範藥品價格行為。該規則明確規定同種藥品不同劑型、規格或包裝之間最高零售價格的核定原則和方法,防止企業變相漲價。

大陸近年來,藥品劑型、規格、包裝材料和形式不斷創新,一些企業透過改換劑型、規格或包裝等逃避價格監管變相漲價,加重社會醫藥費用負擔。針對這些問題,發改委研究提出「按照藥品通用名稱,選擇有代表性的劑型規格制定最高零售價格,其他劑型規格以代表品為基礎,按照合理的差價比價關係核定價格」的管理方法。經過幾年試行,近日發改委正式制定公佈《藥品差比價規則》。

該規則明確規定同種藥品不同劑型、規格或包裝之間最高零售價格的核定原則和方法。一是同種藥品不同劑型和規格的價格應以代表品為基礎,按照規定的差比價關係核定。二是相同有效成分的藥品,不得以名稱不同、包裝材料不同等為由,制定不同價格,防止企業透過變換名稱變相漲價。三是規定臨床常用劑型之間的比價關係,防止企業透過變換劑型不合理漲價。四是規定不同含量、裝量、包裝數量之間的比價關係,防止企業透過變換規格包裝不合理漲價。

出處 精實新聞/記者戴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