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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 不宜服抗精神病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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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最好避免服用抗精神病藥物。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近日宣布,所有抗精神病藥物都要在藥物仿單印上警告標語,提醒孕婦,抗精神病藥物可能引起新生兒肌肉運動異常,並導致新生兒出現藥物戒斷症狀。

新的藥物仿單需要提醒用藥者更多細節,提醒用藥者,懷孕第三期孕婦若服用抗精神病藥物,這些藥物不約而同都可能透過胎盤影響腹中胎兒,導致新生兒出現「錐體外症候群」(EPS)、藥物戒斷症狀。

錐體路徑專門控制身體運動動作,而錐體外症候群是指身體控制運動系統大受干擾,當藥物影響到外椎體等組織,身體、肢體動作就會出現異常症狀。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搜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結果從2008年10月29日至今,已發現69個新生兒病例,疑似因媽媽服用抗精神病藥物引起「錐體外症候群」、戒斷症狀。

新生兒出現異常症狀包括肌肉無力、骨骼肌張力過高、嗜睡、震顫、呼吸迫窘、餵食障礙等,69個病例中,多數新生兒患者都承受一些干擾因素,如孕婦使用抗精神病藥物,又加上早產、產科病發症等。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發出聲明表示,有些病例顯示,單是孕婦服用抗精神病藥物,可能就會導致新生兒出現「錐體外症候群」、戒斷症狀。

出處 台灣新生報/記者蘇湘雲